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政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类会议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 处理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4、跟踪督促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5、 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6、 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7、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协调和督查自治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 指导协调和督查扶贫开发和移民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自治州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政办独立核算机构数4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2个。
2017年博州政办编制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勤编制人数14 人。2017年实有人数12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40人,援博干部1人,事业在职人数10人,工勤在职人数1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8人,其他人员8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政办收入预算为10824655.7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政办支出预算总额为
1082465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6778.97元,项目支出67876.73元。
1.基本支出预算10756778.9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15622.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336.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3819.77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67876.73元。
其中:铁路支线专项工作经费67876.73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79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8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98%,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78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因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0元,因州级领导会有临时性出国事宜。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1107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07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