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党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调查了解自治州统一战线的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自治州党委反映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负责联系自治州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建设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人物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团结的工作。
6、了解并反映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县市和自治州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协会的工作。
10、指导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自治州党委委托,领导自治州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自治州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党委统战部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党委统战部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7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5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7年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7人,事业在职人数4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2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党委统战部收入预算为1476269.41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党委统战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476269.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269.41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476269.4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3664.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64.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940.28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与2016年预算安排相同。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