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㈡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州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的建设管理,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
㈢负责州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建设和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流程优化、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对进驻事项的办理进行再监管,负责进驻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㈣负责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的协调管理、指导服务,对进驻交易活动进行再监管,负责进驻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㈤受理并协助查处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投诉,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
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州本级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承办州本级政府采购的其他事务。
㈦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州行政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州行政服务中心编制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数7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2017年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在职人数7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5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行政服务中心收入预算为935298.79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州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35298.79元,其中基本支出935298.79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预算935298.7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6225.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06.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67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加了20 %,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原因:一是2016年部分人员接待由州接待处承担,二是2017年中心将加大外出学习考察,预计回访接待相应会增多);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0元,与上年一样(因中心无车辆);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因中心人员无此类业务)。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