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电子政务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法规和标准。
2、 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3、负责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4、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内、外网及其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与应用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州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统一管理。
6、 负责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公业务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内容保障;指导、监督各县市、口岸、州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
7、 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
8、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电子政务办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电子政务办编制数1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1人。2017年实有人数12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11人,其他人员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电子政务办收入预算为1181081.02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电子政务办支出预算
总额为1181081.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081.02元,无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181081.0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149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2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20.6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34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无变动。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