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工商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自治州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指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骨干队伍。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应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发挥民间商会职责,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五)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6)组织会员举办和参与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进行商务活动,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协调有关关系;为会员和民营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八)增进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办好会办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投身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发展光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工商联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0个。
2017年博州工商联编制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0人,事业编制人数 0人,工勤编制人数2 人。2017年实有人数 1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7人,事业在职人数 0人,工勤在职人数 2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人,其他人员 0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工商联收入预算为1304166.04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工商联支出预算总1304166.04额为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166.04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304166.0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5027.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32.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658.27元,上年结余(国库集中支付剩余额的)100747.80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3.53%,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2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元,严格控制车辆运行和维护保养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未安排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1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