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博州外办概况
一、 博州外办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规定;拟订自治州外事、侨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理自治州重大涉外、涉侨事务。
(二)根据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对外开放的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自治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自治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自治州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重要人士;统筹安排自治州领导的外事活动。
(四)负责自治州因公出国(境)管理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工作;承办自治州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地区人员的审核、审批、转报和管理工作,以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审批、签发赴毗邻国家出国(境)证明和应邀来访的毗邻国家经贸、科技人员的一次性签证通知函电。
(五)负责自治州边界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境管理和边境涉外工作;拟订自治州边境管控的措施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州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在本州采访事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州对外对侨宣传、文化交流和民间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七)负责自治州国际交流事务,协调自治州的官方和民间对外交往事宜;负责自治州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负责自治州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自治州活动及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和“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的管理工作。
(十)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港澳同胞的友好联络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归口管理自治州港澳事务工作。
(十一)开展涉侨经济技术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做好涉侨捐赠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外事科
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出国(境)通行证及申办因公出国签证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函电工作;拟订自治州因公出国审批和管理的规定、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进行出国前的培训教育;负责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的涉外事项;负责外事侨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办理与国外缔结友好关系的有关事项,协调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督促、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案件;负责自治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州活动及我州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侨务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侨务扶贫、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回乡)定居等为侨服务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及“三侨考生”的身份审核工作;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合作;承办涉侨捐赠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管理。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边界事务和边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调研掌握自治州涉边工作情况;指导并参与边境管理、与邻国交往有关的涉外工作;负责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州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组组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主任由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1名领导兼任,设科级领导职数2名。
单位合计实有在职人员14人, 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 2辆,实有车辆2辆。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单位2015年工作情况
(一)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班子成员坚持以讲党课的形式开展各个专题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了“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政治上、大局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二是带头坚决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三是带头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和谋发展上来,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四是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的特殊标准,努力做“四强”、“三力”干部。五是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谋私利,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二)统筹抓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外事侨务侨联边防工作
1.加强外事工作,不断提高外事管理水平。
组织筹备了自治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了领导讲话,形成了会议纪要,为自治州对外工作搞好服务。加强因公出入境管理和服务工作。2015年审批因公出国团组10批17人次;办理邀请函31批69人次;挡回不符合规定的出国团组3批3人,压缩2批5人。出国安全教育学习率达100%,未发生违反出国规定和外事纪律的现象。严格护照管理工作。完善了公务护照管理制度和措施,清理收缴58本因公护照,与全疆同步启用了生物特征信息采集上报系统。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开展我州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活动的调查工作,确保在我州的境外非政府组织3个项目依法开展。做好各项外事服务工作。一是承办了州政府代表团访问哈萨克斯坦事项。二是对接承办了我国驻阿拉木图总领事来博调研事宜。三是协助州商务局赴哈萨克斯坦参加中国商品展览会。四是编印了《信息参考》45期,为自治州党委政府提供了涉外参考信息。
2.做好侨务侨联工作,提升为侨服务水平。
践行三严三实,在凝聚侨心,为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对归侨、侨眷进行走访、慰问36户,送去慰问金、慰问品12000余元。二是以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侨法宣传、法制下乡、去极端化宣讲等各类活动10余次。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黄土计划”为我州10名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归侨侨眷学生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共计20000元。四是接待侨务来信来访16人次,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举办了基层侨务干部培训班。对全州基层涉侨干部55人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六是开展博州籍海外留学生、留学归国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七是做好侨企医疗器械捐赠组织协调工作,为州蒙医医院、大河沿子镇中心卫生院等13个基层乡镇医院引进侨界捐赠价值2000多万元的医疗捐赠项目,有力地推动了我州卫生事业的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在侨联组织科学发展基础上下功夫。一是7月召开自治州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侨联领导班子,明确了侨联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二是开展了对县市侨联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群团工作的专项督查,督促县市认真整改。
创新工作品牌,在推进文化建设上下功夫。积极落实“亲情中华”项目。筹建了州侨联“亲情中华”演出团队,力争2016年我州“亲情中华赴海外慰侨演出”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3.加强边防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机制,促进边境稳定安全。
建立边防统一考核体系。及时组织研究全州边防工作考核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形成了一整套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边防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
协调解决边境管段不清、边境线交错问题。对解决县市、团场之间边境管段不清、边境线交错问题提出了建议,并着手落实,理清了各方管控区域,压实了管控责任。
落实边境警民联合执勤点位。对每个执勤点位进行了管控效果评估,提出了合理调整执勤点位的建议,在边境地区部署了19个警民联合执勤点位。购置11辆摩托车统一配发到各执勤点,协调企业投入180万元为13个无电的执勤点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
落实军警兵民联署办公规定。抽调军分区、五师、边防支队各一名人员全年联署办公,加强联署办公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开展边防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等各项工作。
开展“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连续4年在全州边境地区广泛开展了“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印制发放4种文字的各类宣传资料10余万份,增强了边境地区广大各族群众的爱国护边意识。
坚持督促检查常态化,提升边境管控效能。制定了《自治州边防工作督促检查办法》对边境执勤点卡口查验和巡逻防控工作进行了常态化督促检查,共组织全面检查16次、暗查5次,促进了各项边境管控措施的落实,防止了“伊吉拉特”分子在我边境越界案件的发生。
加强了边防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组织向部队对298公里车行巡逻路、38公里人行巡逻路、204公里铁丝网等边防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并及时验收。
(三)党建抓落实,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了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方案,实行党员示范岗制度,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对表现突出的联系村队、共建社区、单位的3名优秀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0次。党组成员专题讲党课4次,紧扣主题开展研讨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班子成员梳理出来的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党组主要领导敢于直面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测评中,满意率均在98%左右。
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党组继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已整改完成17项、落实措施22条。
(四)着力转作风,扎实服务基层群众
党组书记担任“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派出主任担任驻村工作组长,确定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联系访惠聚工作。完善了访惠聚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规划,通过工作组扎实努力,7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按照工作规划,剩余11户将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脱贫。制定了基层组织建设和星级化创建方案,统筹谋划访惠聚工作。大力改善民生,多方筹措资金为村队修建了2600米柏油路,1300米水泥路;积极争取统建房经费,帮助村队新建一栋300平米的村民活动中心;挤出单位经费1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和办公场所扩建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动去极端化工作。利用“三八”、“七一”、“十一”、“古尔邦节”等节日,大力开展群众性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开展“最美村民”、拾花能手表彰、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法制进村队、宪法日主题宣传等文体活动,促进了民族团结,淡化了宗教氛围。
(五)严格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领导班子成员讲党性、顾大局,相互支持,团结共事。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向组织推荐使用4名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新建道德讲堂、荣誉栏,设置精神文明、廉政文化走廊,开展每月一考、廉政书籍读书推讲活动,对干部职工“泡病号、取全薪”专项治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近五年全办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情。
第二部分 博州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博州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0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7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601.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6.8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93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4万元,占42.4%;其他收入346.84万元,占57.6 %;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75万元,占58.8%;项目支出221.1万元,占41.2%;无经营支出。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54.94万元、254.94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7.5%,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4.08万元,主要原因是:边防维护专项资金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4万元,占98.8%;其他支出3万元(“访惠聚”),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动。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1187元、津贴补贴745122.31元、奖金44345元、社会保险缴费162553.71元、退休费480984.08元、奖励金163942元、住房公积金14419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8元;公用经费2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378.7元、印刷费264165.9元、手续费290.08元、水费559.2元、电费10593.44元、邮电费14824.58元、取暖费12561元、物业管理费94637.61元、差旅费150032元、因公出国(境)费8753.5元、维修(护)费1950683.96元、会议费78589元、培训费489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劳务费4400元、工会经费3805元、福利费68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43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699.7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93600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完成预算的794%,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无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占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占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占 1.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下降了9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增长了3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下降28.2%。具体原因如下:
2015年我办严格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有效控制,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审批,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务接待。但由于2015年自治州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了对边境边防工作力度。我办边防人员野外工作时间较长,边境工作点多线长,行车路况较差,加之原有的两部公车车况年久老化,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094.92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936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