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州直机关党工委设2个内设机构(组织科、办公室),同时设立州直属机关纪工委,行政编为9名(其中工勤编1名),县级领导职数3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科级领导职数3名(含组织员)。下设事业单位党员电教培训工作站,相当科级,核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全额预算管理。
2、基本职能:
1、负责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的规划和督促工作。
2、负责和指导协调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和指导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和指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审批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负责审批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建立、换届改选和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
6、完成州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㈢机构设置情况。
人员构成情况。州直机关党工委现实有行政编人员9名(其中工勤编1名),事业编人员2名。退休人员7名,其中处级待遇3名,科级待遇4名。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对党员和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组织州直42名优秀党员和党务干部分赴内地学习教育;举办州直新党员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对168名新党员和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党建工作电子档案培训班,对州直16个基层党组织42名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组织94个州直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进行党统工作业务培训;2次牵头组织州直10个单位和部门党员干部130余人次参加 “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组织40多个州直基层党组织6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博乐市看守所和戒毒所;组织168名新党员和发展对象参观了自治州廉政教育基地,着力提高机关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拓展党员教育工作方式。组织州直党组织观看自治州庆“七一”《我们在大地的怀抱》专题系列片,指导拍摄了2部反映州直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专题片,并在博尔塔拉电视台展播;在州直机关党建网新增了“经验交流专栏”,链接了共产党员网、中直党建网等网站,及时更新内容,方便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三是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每季之星”、“五好科室争创”、“党员示范岗(窗口)”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健全完善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2015年,州直机关共有29个先进党组织、27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营造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浓厚氛围。切实抓好“一岗双诺”制度的落实,以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捐资助学和扶贫帮困等活动为抓手,搭建了党员履行承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工委指导、基层领办等方式,将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员意识、表彰先进典型、政策知识学习竞赛、民族团结等内容融为一体,丰富基层党组织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年下拨活动经费6.8万元,15个基层党组织400余名党员参加了活动。不断完善党内关怀机制,坚持党员过“两个生日”和“三必访”制度,慰问老党员、优秀党员、维稳一线党员和困难党员171名,发放慰问金(品)7.4万元;开展募集党员互助金工作,共募集11.7万元,发放党员互助金3万元;免费对州直基层党组织50名退休老党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充分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第二部分 博州直机关党工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直机关党工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0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1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5.7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2万元,占 97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5.7万元,占 3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8 万元,占 99 %;项目支出 3万元,占1%;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03 万元、203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标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人员经费195.4万元,占 9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4 %;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1%。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占9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 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3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4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4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 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增长7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4 万元,增长(下降)96 %。具体原因如下:今年来访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5.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今年无采购
(三)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