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州旅游局属于正县级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旅游促进科三个内设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执法支队。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旅游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行业政策、标准、规划;研究拟订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阿拉山口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工作。
2、拟定自治州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自治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
3、负责自治州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的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州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州旅游业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自治州下达旅游事业发展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指导自治州旅游业的财会工作;负责自治州旅游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自治州国内旅游业务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国内旅游政策;拟定自治州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
5、对从事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自治州旅行社(公司)、导游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公司)、三星级以下饭店星级评定、特种旅游团、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州旅游购物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自治州公民出国游、港澳游、边境游业务的管理;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评先创优工作。
6、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自治州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8、承担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自治州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15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单户录入,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州旅游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1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事业在职人数1人,正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领导2名,退休人数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区域旅游一体化实现新突破。一是深入推进温赛旅游一体化战略。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统筹谋划推进温赛一体化工作。重点加强赛里木湖和温泉县旅游规划衔接,在保证原有规划体系不变的前提下,组织相关专家编制温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大区域内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共同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新兴旅游业态与产品,重点推出“温赛生态体验之旅”、“温赛休闲养生健康之旅”、“温赛民族风情体验之旅”等生态、度假、休闲、体验主题线路产品。共同组织节庆、比赛、演艺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一体化系列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形成区域旅游促销合力。二是加强与伊犁州旅游合作。抓住紧邻伊犁这一新疆旅游目的地的地缘优势,打破固有思维,积极寻求两地旅游共同点和差异点,既共享共有资源,又突显差异化特点(如温泉、蒙古族文化等),积极与疆内各大旅行社对接洽谈,力争打造乌鲁木齐—博州—伊犁旅游线路及赛里木湖—那拉提—喀纳斯航空旅游环线,通过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㈡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提升知名度。一是年初积极走出去,到乌鲁木齐数家旅行社进行宣传,洽谈合作事宜,并邀请来我州进行新产品、新线路、新业态等方面的开发和踩线活动。二是首次代表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参加了第八届华中旅游博览会暨首届长江旅游博览会。三是在乌鲁木齐召开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新闻发布会,推介了博州旅游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四是到克拉玛依参加四地五师旅游联盟研讨活动,并召开专场旅游推介会。五是启动了“边关情口岸行”的边境系列旅游活动。环湖赛期间,举办了美食展、车展、民族服饰展、旅游商品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坐着火车游新疆”-首趟入疆旅游专列畅游赛湖活动(两批);与新疆大晨报集团合作,策划“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博州主题活动、举办了“博动赛湖、乐游花海”博州赛湖赏花季活动,(两批);与新疆兵青旅合作,邀请上海宝马重机车主会举行了新疆博尔塔拉赛里木湖草原行活动。邀请全国铁路旅“引流入疆”会议的全体代表来赛里木湖踩线。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人走进了博州,认识了博州,进一步扩大了博州的客源市场。从5月中旬至今,博州地区的酒店入住率高达90%左右,有时一床难求。六是完成了博州智慧旅游手机微门户建设项目,借助数字信息化促进博州旅游大宣传。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疆经济报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博州旅游新闻稿件20余篇。
㈢科学编制旅游规划。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由湖北大学编制完成,已通过自治州评审。《赛里木湖景区旅游总体规划》通过自治区旅游局评审。《赛里木湖景区5A级提升规划》已进入评审前准备阶段。精河县滨河园汽车自驾游露营地建设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现处于招商引资阶段。赛里木湖景区及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市自驾游宿营地建设项目规划已进入前期策划。
㈣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0月底,全州投入4.5 亿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博乐市投入2亿多元,新建万国名著、奇石一条街、博河景观带景区改造及维护、宾馆建设和星级标准农家乐等建设。阿拉山口市投入1878万元,对国门旅游文化展厅、国门停车场、旅游公厕、游客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等建设。温泉县投入1.1亿元,加大对孟克特街改造、跨博河大桥景观打造工程、博格达山景观提升项目,博温二级公路等工程,积极推进“城景一体化”进程。精河县投资1800万县城至巴音阿门景区旅游公路二期建设,缩短了从县城进入景区的时间。赛里木湖景区投入1亿元,续建和新建了环湖真草原修复与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松树头、北门管理用房门前硬化、水上餐厅外装修、购物中心内简装及电采暖,综合服务中心基地硬化等项目。
㈤行业综合管理扎实有效。一是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按照“有方案、有声势、有队伍、有督查、有案例、有成效”的工作要求,开展了整治活动,全力保障游客权益。二是开展《旅游法》宣传。结合“5·19”中国旅游日、节假日及重大节庆和宣传促销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猜、专家解答、媒体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旅游法》宣传咨询服务,让社会公众知晓旅游法、贯彻旅游法、维护旅游法。三是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健全了工作机构,修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次。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旅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开展集中培训20余次,组织检查20余次。建立了旅游预报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了“黄金周”值班和重要敏感时段的领导带班制度。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博州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 398.9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27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79.6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398.9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8.06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0.89 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19.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2.32 万元,占 79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66.95 万元,占 21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68.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3.55 万元,占 77 %;项目支出 84.5 万元,占 2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52.81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69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及开展各类活动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2.81 万元,占 10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 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4.6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2.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57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 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 %。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4.3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5.7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86万元、津贴补贴67.70万元、奖金4.0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3.12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20.17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1.22万元、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13.27万元、住房公积金9.41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8.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5.93万元、手续费0.17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取暖费0.84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2.32万元、租赁费5.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3.49万元、委托业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万元,支出决算为 3.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79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04万元,完成预算的7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0.035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04万元,占 7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4 万元,占 0.035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4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4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个、来宾 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03 万元,增长 6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4 万元,下降 83 %。具体原因如下:各类接待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