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团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自治州团委是自治州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⒈领导全州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州共青团组织围绕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⒉围绕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州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州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⒊负责全州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州党委、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州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⒋负责研究指导全州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县市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州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⒌负责全州青年统战工作。
⒍负责全州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⒎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⒏承办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团委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包括: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团委编制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人数2人,工勤编制人数 1人。2016年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人,事业在职人数3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㈠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团委收入预算为625938.59元。
㈡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团委支出预算总额为625938.59元,其中:基本支出535938.59元,项目支出90000元。
⒈基本支出预算535938.5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5611.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71.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55.52元。
⒉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90000元。
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专项经费9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2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长了19%,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9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4000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已严重老化须维修养护。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