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史志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地方党史、地方志书和年鉴的编写编纂方案。
3、编辑出版地方党史书刊;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承担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交办的工作。
5、为自治州党委解决有关历史问题提供历史资料和建议意见。
6、负责征集、整理、编纂自治州地方党史资料;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党史和方志理论研究。
7、组织开发利用党史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咨询服务,党史遗址的保护,党史资料馆建设;开发地方史料和资源,运用网络媒体、史志馆建设为地方发展服务。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内设3个科室:党史编研科、地方志编研科、综合科。博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是州党委直属正县级事业机构,有编制数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8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6年实有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在职8人,工勤在职1人,退休7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㈠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史志办收入预算为1461188.88元。
㈡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史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461188.88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188.88元,项目支出13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331188.8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8477.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278.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432.93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30000元。
其中:年鉴及业务补助经费13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决算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30.31%,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4900元(因2015年自治区、湖北省史志部门领导前来调研均为州接待办统一安排接待,2015年接待费为1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了1142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