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老龄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自治州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积极协调各县市老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老龄工作。
2.负责全州老年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3.指导和检查各县(市)的老龄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为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自治州老龄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7.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老龄办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老龄办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2016年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员 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老龄办收入预算为1678630.3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老龄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678630.3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630.36元,项目支出266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412630.3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9329.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70.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729.99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66000元。
其中:老龄办工作经费146000元,老年大学工作经费60000元,老年体协工作经费6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比上年压缩了20%,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