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有关规定,现将博州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和州情州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妇女儿童、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审批或备案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指导全州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协助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市统计部门由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组织指导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州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县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纳入自治州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设4个内设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㈢ 人员编制
博州统计局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目前州统计局实有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9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
二、博州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 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统计局收入预算为222.4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2.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
㈡ 2015年博州统计局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1。
㈢ 2015年博州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2。
三、博州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博州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万元(详见附件3)。
㈠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
㈡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时的接待支出。
㈢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3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维护等支出。
附件:1、2015年博州统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博州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博州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