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政府、赛管委关于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赛里木湖景区治安管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
(三)负责向赛管委、上级管理部门博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数208.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数208.97万元。
(三)“三公”预算经费: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因公出国(璄)费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08.9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88.97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我局为公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5年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