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有关规定,现将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 主要职能:
⒈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州党委的部署,统一自治州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⒉ 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拟定自治州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⒊ 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⒋ 了解掌握各县(市、口岸)、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调推动跨部门社会管理事项的解决;指导、协调、推动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⒌ 组织推动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重大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改革,并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⒍ 开展邪教及有害气功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把握斗争形势,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并督促、检查、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针政策、工作任务的落实。
⒎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⒏ 指导县(市)口岸党委政法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⒐ 指导县(市)口岸党委政法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⒑ 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维稳科、社会管理科和综治科。
㈢ 人员编制
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 19人,其中:行政在职 17人(湖北援博干部1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 收支总体情况
⒈ 财政拨款补助262.53万元,上年结余36.11万元。
⒉ 工资福利支出143.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95万元。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收入预算为29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8.6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29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2.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11万元。
㈡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32.53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95万元。
㈢ 2015年博州党委政法委机关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详见预算01表。
㈣ 2015年博州党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款”,详见预算03-1表。
三、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博州党委政法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总额为6万元(详见预算05表)。
㈠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
㈡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湖北来人检查指导用餐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㈢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修理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政法委).xls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