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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7847.15万元,与上年18803.7万元相比,减少956.55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下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35万元,2019年无此基建项目。本年支出16327.74万元,与上年18151.48万元相比,减少1823.74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784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5.37万元,占81.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61.78万元,占18.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63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6.01万元,占51.91%;项目支出7851.73万元,占48.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485.37万元,与上年17535万元相比,减少3049.63万元,降低17.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中央下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9年未安排;二是2019年本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较多。财政拨款支出12965.96万元,与上年16882.78万元相比,减少3916.82万元,降低23.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中央下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9年未安排;二是2019年本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较多。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247.56万元,决算数14485.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自治区下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未提前告知,未列入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247.56万元,决算数1296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9%,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自治区下达专项资金未提前告知,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5.9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11万元;
2040201行政运行7574.7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607.53万元;
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917.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9.13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43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8.56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8.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98.49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32.34万元,比上年290.6万元减少万元,降低25.08%,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无公函一律不允许接待,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派车制、公务卡加油制度,车辆维修严格执行询价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78万元,占98.04%,比上年283万元减少55.22万元,降低19.5%,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一是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制派车单,由部门领导审批结束后,公务结束后,车辆必须返回单位;二是加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加大了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对修理厂进行了询价比较;公务接待费支出4.56万元,占1.96%,比上年减少3.04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无公函一律不允许接待,一般的工作检查均在局职工食堂。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博州公安局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5辆。
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公安部省际交叉检查组、湖北公安厅考察团、自治区公安厅考察调研、各地州公安局交流学习产生的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76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0.6万元,决算数232.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05%,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无公函一律不允许接待,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派车制、公务卡加油制度,车辆维修严格执行询价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无财政拨款资金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83万元,决算数227.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5%,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一是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制派车单,由部门领导审批结束后,公务结束后,车辆必须返回单位;二是加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加大了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对修理厂进行了询价比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6万元,决算数4.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规范接待费的使用,一般的工作检查均在局职工食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博州公安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49万元,比上年增加81.01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机场分局下划我局,成立网络监控中心,招录自治区事业编和地方警务人员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58131.62(平方米),价值18429.22万元。车辆105辆,价值3155.9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7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040.37万元,自评覆盖率100%。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涉密项目1个,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预算编制环节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填报,经过不断改进,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符合实际;二是预算项目实施环节强化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同步“双监控”,确保预算绩效运行同向精准发力,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在绩效评价环节力求反映预算项目绩效客观全貌,评价结果为预算安排提供了有效支撑。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下年度核减预算或不安排预算。
2.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不平衡。上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比较容易推进,但基层单位工作范围广且复杂、涉及人员多,工作重心很难放在预算绩效管理上。三是绩效工作成员业务能力不高,加之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需要上级部门多进行业务指导。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保证各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既要重视项目,更要注重项目效益。对项目统一规划,有针对性地扶持,切实把有效的资金用于最需要的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类绩效监控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博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可公开援博民警补助经费、“访惠聚”工作经费、就业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援博民警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6.7 万元,执行数为138.65 万元,预算执行率的94.51%。该项目的设立和实施,有力保障了援博民警在博工作的生活水平。保障援博民警与援博干部人才在疆享受同等待遇,使公安援博工作得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博州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援博资金下达较晚,资金到位前不能按时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向财政部门申请,及时发放补助经费。
“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5份。项目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的设立和实施,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抓好社会面宣传。组织开展人口精准摸排、庭院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村容整治项目规模较大,资金有限,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下一步措施:充分发挥好乡镇村队和“访惠聚”工作组的协调配合力度。
就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8.56晚孕,执行数108.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的设立和实施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按月为公益性岗位在职人员缴纳社保,增加就业,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