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博州科技局正县级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科技管理科。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科技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
(2).拟订全州科技发展纲要、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及自治区在自治州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3).拟订推进全州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办法,指导、协调自治州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州科技创新能力。
(4.)负责应用技术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等科技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5.) 负责全州科技示范与科技创先活动,根据自治州科教兴博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
(6).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管理人才、科研学术带头人和城乡经济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训工作。
(7.) 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州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8.)牵头负责全州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并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
(9).负责自治州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类科技机构,指导自治州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负责自治州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宣传及统计等工作。
(10).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的科技管理、“科技兴博”和“科技兴县(市)”等工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州科技局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博州科技局2016年主要事业成效:㈠优化科技发展环境。组织制定了《博州“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博州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和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表彰奖励9项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和39名一线科技人员。建成了博州首个自治区科技兴新众创基地和博尔塔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21家。批准筹建新疆湖盐工程技术中心,新增2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㈡提升科技管理水平。编制了自治州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和科技创新基金等3个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4项资金200万元。申报立项自治区科技项目60项经费805万元,凝练蒙药等8个领域专项申请列入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围绕自治州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民生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157项。登记自治州科技成果13项。
㈢完善科技兴博推进机制。组织开展“2013-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考核,7个乡镇(街道)创建为“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才培养项目16项,利用自治州柔性引才政策引入2名教授服务科技创新中心。
㈣加强科技服务、科技培训和科技宣传。选聘286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深入150余家企业开展科技政策、项目申报辅导。举办5期科技管理培训班,培训企业人员300人。举办了首届博尔塔拉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实施科技兴博素质工程,培训各类人员16.3万人次。以“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㈤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了与湖北省科技厅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湖北援博创新创业基金3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在湖北举办了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29名科技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家企业参加了第19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和第18届高交会。
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载体,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邀请专业代理机构走访发明人,与20家企业签订了专利代办合作协议。争取自治区专利转化实施项目1项经费30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7件,均已结案。截止9月,全州新申请专利153件。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博州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0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7.61万元,年初结转109.1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06.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2.20万元,年末结转114.53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87万元,占74.66%;其他收入176.74万元,占25.3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5万元,占29.72 %;项目支出486.45万元,占70.2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0.87万元、支出502.9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2.6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工资、津贴补贴、自治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2.9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91万元,支出决算为5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总预算的62.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总预算的15.5%。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占8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 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 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2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批次、来宾114人次。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同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同比下降59%。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经费支出692.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56万元,占总支出的25.22%,商品和服务支出47.72万元,占总支出的6.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57万元,占总支出的4.99%,其他资本性支出6.81万元,占总支出的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28.54万元,占总支出的61.9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