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青少年宫(自治州少儿文化活动中心),简称博州青少年宫。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美术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文体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
机构设置为正科级,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1名,副科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青少年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 个,事业机构 个。
2017年博州青少年宫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0人,事业编制人数 13人,工勤编制人数 0人。2017年实有人数 1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0人,事业在职人数 12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青少年宫收入预算为1,643,322.50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青少年宫支出预算总额为1,643,32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322.50元,项目支出178,892元。
1.基本支出预算1,643,322.5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7,146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284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由财政专户安排“三公”经费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4.6万元, 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