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蒙古中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法、法规。
2、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3、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落实教学任务,抓好教学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学生代表会,认真听取家长、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5、负责学校自身建设,组织教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做好教职工的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及其他各项工作。
6、提出教研教改的具体要求和研究性课题并组织实施。
7、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及学生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学校勤工俭学工作,不断完善办学条件。
10、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蒙古中学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蒙古中学编制数103 人,其中行政编制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数105 人,工勤编制人数 人。2017年实有人数10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人,事业在职人数105人,工勤在职人数 人,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44人,其他人员2人(已退休合同制工2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蒙古中学收入预算为161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蒙古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16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29.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8.33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 1597.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14万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8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1 %,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 70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原因用车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 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15364988.59元,其中:托布秀尔(乐器)30000元;维修学生宿舍楼70000元;铁床、办公桌等6900元;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等粉刷234233元; 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建设项目15023855.59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