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引导、开展书画活动,促进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繁荣发展,举办各类书画展览,促进对外交流,指导、培养书画艺术人才,收藏优秀书画艺术精品。
(二)内设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
(三)人员编制
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在职实有人数6人(一般干部6人);退休人数2(县级1人,一般干部1人)人,遗属1人,享受独生子女人数4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自治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57.55万元,其中:财政拨57.5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我单位预算支出总额5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5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57.55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我院无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经费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5万元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州书画院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xls
博州书画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