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歌舞团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节目,为广大观众服务,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收集、整理、加工与保护,遗属音像作品录制,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与推广,艺术表演人才的培养、相关艺术经营。
(二)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我团内设8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务室、创编室、外联部、声乐队、器乐队、舞蹈队、舞美队。
领导班子:一位正团长,两位副团长,一位总导演。
(三) 人员情况:
歌舞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3人,实有人数82人,在职职工57人,长期聘用演员46人。退休职工30人,
其他:遗孀1人,遗属3人,短期聘用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博州歌舞团预算收入总计为623.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20.6万元,专项预算项目支出3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博州歌舞团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6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80.7万元,专项经费3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8.5万元。
1、公出国(境):7000元。用于会议费,录入时有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3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歌舞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zip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歌舞团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