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法、法规。
2、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3、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落实教学任务,抓好教学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学生代表会,认真听取家长、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5、负责学校自身建设,组织教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做好教职工的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及其他各项工作。
6、提出教研教改的具体要求和研究性课题并组织实施。
7、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及学生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学校勤工俭学工作,不断完善办学条件。
10、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蒙古中学设3个内设机构, 事业编制10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含纪委书记),副县级领导数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
实有在职人数98人, 退休人员4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预算收入情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学2015年度财政预算总收入1059.22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10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59.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16万元、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3.2万元、其他支出26.5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1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 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博州蒙古中学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格.zip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学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