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博州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基本职能:承担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工业区特征污染物专项监测,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沙尘、酸雨、生态环境质量等例行监测,重大、一般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负责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公报等。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环境站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数16人,2017年实有人数15人,聘用人员7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环保局收入预算为3026926.18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环境监测站支出预算总额为3026926.18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926.18元,项目支出88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2146926.1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710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3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495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880000元。
其中:监测费项目支出8800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1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加了15 %,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上年增加5000元,迎接全国环保督察;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10000元,比上年增加30000元,由于环保督察增加,针对环保问题,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增加了环保执法车辆的使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4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0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