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发改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问题平衡和结构调整建议,研究拟订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主管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政策执行、粮食储备安全的宏观调控部门。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发改委(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17个,其中:行政机构1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 3个,事业机构4个。
2017年发改委(本级)编制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9人,事业编制人数16人。2017年实有人数10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6人,事业在职人数7人,工勤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9人,其他人员3人,援博干部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发改委(本级)收入预算为9688948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发改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9688948元,其中基本支出8633190元,项目支出1055758元。
1.基本支出预算863319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871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6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42442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055758元。
其中:物价专项10000无,退牧还草项目前期60000元,新能源汽车项目前期90000元,节能规划编制352000元,信访事务专项54400元,安全生产考核奖励5000元,其他支出(捐赠收入)484358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7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
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加了8.28 %,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20000元,比上年增加17000元,原因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其各项性能的磨损程度也在增加,维修支出也会相对有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年度未作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3000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300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