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9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国土资源局是博州人民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规划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利用和保护情况;负责辖区土地、矿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土地管理的配套规定的实施规则;负责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和建设用地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预案的制定和监测。依法核对提供测绘成果,确认并管理测绘成果。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国土资源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博州国土资源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直属10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另有一个事业单位博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于2016年5月财务独立核算,因此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
2个派出机构(即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五台工业园区分局)。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博州国土资源局编制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9人,事业编制人数14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2016年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11人,事业在职人数24人,工勤在职人数3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其他人员0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为6049228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国土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0391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200.81元,项目支出702942元。
1.基本支出预算5336200.8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255071.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963.88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165.16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702942元。
其中:
(一)交易中心人员工资:118060元
交易中心公用经费:16000元
交易中心人员社会保障费:40204元
交易中心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34928元
(二)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85000元。
(三)土地整理项目支出300000元
(四)博州国土资源局赛里木湖分局职工高原补贴、维稳补助、伙食补助:108750 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增加24%,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2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