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新机编字[2004]111号、博州政办发〔2005〕3号文件成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州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赛里木湖管委会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接待办)、资源保护管理科(挂畜牧、林业、水利、环保、文物科牌子)、项目科(挂发改科、招招商科牌子)、宣传科、建设科、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科(挂旅游科牌子)、财务科、综合执法局(下设林牧管护站)。
设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
(二)人员构成情况:赛里木管委会核定总事业编制56名。分别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39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林牧管护站核定差额事业编制12名。
上年未实际在职人员为50名,本年增加5名,分别从博乐调入2人,博州五台工业园调入1人,从精河县调入1人,从巴州调入1人;本年减少3名,分别州直单位2人,博乐市1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 赛里木管委会实际在职人数52名,分别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35名,其中:正县级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13名,科员3人,工人9名);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数5名,其中:正科级1名,科员3名,工人1名。林牧管护站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人8名。
林牧管护站本年退休人员1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部分 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赛管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2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80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万元,占37%;事业收入2万元;其他收入4962万元,占63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占5%;项目支出7502万元,占9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936万元、2938 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7%,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8 万元,主要原因是赛里木湖湖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当年实际支付较上年减少15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2337万元,占80 %;城乡社区支出596万元,占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 其他支出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7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8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旅游开展项目赛里木湖景区旅游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但合同未执行完成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62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占1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00个、来宾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下降6 %。具体原因如下:我委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标准,但由于赛里木湖景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各项项目争取、招商引资等公务接洽事项较多,公务接待费用较大。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委在赛里木湖景区1304平方公里区域工作,工作范围大,任务多,涉及的工作面广,并且景区各项工作尚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各项成本费用较大,特别是景区设施维修维护以及项目申报、对外宣传等工作使单位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均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