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能
承担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工业区特征污染物专项监测,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沙尘、酸雨、生态环境质量等例行监测,重大、一般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负责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公报等。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环境监测站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单位名称编制数 16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 16 人,2016年实有人数 15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 15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环境监测站收入预算为2367592.62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环境监测站支出预算总额为2367592.62元,其中基本支出 1536790.62元,项目支出 830802元。
1.基本支出预算 1536790.62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4295.58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367.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5127.98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830802元。
监测费安排的支出830802元。其中: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87802元,环境业务经费743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7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0000 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25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2015年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