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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维护博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本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3、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4、组织、指导本地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
5、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9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3万元,降低9.1%,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09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59万元,降低7.23%,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9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3.11万元,占99.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51万元,占0.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09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1万元,降低5.42%。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8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67万元,降低3.43%,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13.91万元,决算数1083.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13.91万元,决算数1089.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等支出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1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48万元;
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993.62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6.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4.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4.8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8.27万元,比上年减少25.26万元,降低47.19%,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支出未列入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7万元,占92.93%,比上年减少25.45万元,降低49.21%,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支出未列入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7.07%,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考核、自治区科技项目实施调研及县市派出所开会误餐接待费支出等。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接待费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自治区科技项目实施调研,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考核、督导检查,上级单位赴各县市派出所检查工作,县市派出所赴局机关开会误餐伙食费支出等等。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8.27万元,决算数28.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严格。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严格;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6.27万元,决算数26.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决算数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严格。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日常公用经费174.82万元,比上年增加9.55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组办公费增加、支付以前年度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5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112.62(平方米),价值224.54万元。车辆15辆,价值193.0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