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博州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博州水利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7)、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自治州境内重大水事纠纷;
(11)、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重大水利、水电、水产技术推广;
(12)、负责自治州渔业水产工作。
(13)、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博州水利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建设科;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预算单位),分别是:博州防洪办公室(参照)、博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照)、博州水政监察支队(参照)、博州水利规划设计审核管理中心、博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博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博州水资源管理中心。
3.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
编制人数3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名(其中参照8名)。
实有在职人数2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在职13人(其中参照5人)。2017年行政在职调出1人,调入5人,退休1人;事业调入2人(其中参照1人),招录3人,退休2人(参照)。在职人员总数较上年增加6人。
实有离休1人;退休27人,2017年退休3人,去世1人,较2016年增加2人,其中吴洪启等五人由财政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674元/月,2017年共计发放8088元。
遗属人员4人,2017年去世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聚焦总目标,强化抓落实,全力维护水利系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及陈全国书记8.30、9.28、10.16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没有稳定就是零”的思想基础;牢记四句话,做好四件事,强化五个方面要求,全力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期间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向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学习和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派”作斗争的发声亮剑活动17场次,发声亮剑常态化有序推进;加强对水利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热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严格执行重大水利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开展水利系统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完善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加大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维护了水利系统和谐稳定。
二、抢抓机遇,攻艰克难,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水利惠民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克服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加、财政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精河县“8·9”6.6级地震的困难和影响,全州实施水利项目11类58项,累计完成投资21.28亿元(是2016年6.83亿元的3.11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哈拉吐鲁克水库完成投资1.4亿元,具备下闸蓄水条件;“五一”水库清淤工程完成投资1.66亿元;精阿供水工程完成投资5.07亿元;博乐市、精河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工程完成投资3.98亿元;新建和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处,解决了1.0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资1.2亿元,新建和改造滴灌10万亩。
——防汛抗旱措施有力效果显著。围绕极端天气频发,洪旱交替的现状,进一步完善重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快速反应机制。对主要河道、重点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完善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人员2200人,储备防洪袋20万条、防洪铅丝30吨,准备抢险机械70台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灾抗灾骨干作用,有效应对了重点山洪沟暴雨洪水的袭扰,最大限度减少各族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不断强化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2.3亿元,重点抓好博尔塔拉河、精河、大河沿子河堤坝修复和重点山洪沟疏通治理工作,着力完善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全面推开;完成2016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考核自查工作,5月初顺利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全州(地方)计划年内退出耕地1.4万亩,实际退减面积3.02万亩。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积极协助配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河湖生态等涉水职责进行自查,配合中央环保督导组、自治区保障中央环保督导组对水利局环保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涉水各项工作。在博乐市开展智能化机电井计量设施安装试点工作。编制完成《博州“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水利改革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和聚集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年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银行贷款资金15.5亿元,通过PPP项目社会融资9.37亿元。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权改革和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配套细化工作有序推进。继续深化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继续推进水价改革。
——水利前期扎实推进。加快推进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沙尔托海水库二期、精博供水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报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一批单项工程通过区州级技术审查。经报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规划(报告)》第二次修编、启动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地表水资源评价报告进入实质性阶段。
——特色水产养殖精深发展。在赛里木湖、艾比湖湖滨区等水域投放各类水产苗种3035.64万尾;启动准噶尔雅罗鱼人工繁育实验项目,成功人工繁育准噶尔雅罗鱼苗3000尾;加快水产养殖品种调整步伐,在精河县扩大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500亩;认真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预计全年水产品产量1138吨,渔业生产总值4302万元。
——自身能力不断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精神文明、依法行政、建议提案办理等年度目标任务。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州水利局机关党委完成换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会等团体作用充分发挥。由州灌溉试验站负责的精河县托里镇灾后年度重建任务全面完成。水利对口援博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水利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6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9.33万元,增长170.38%,支出150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0.89万元,增长113.69%,结余135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13万元,增长425.3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主要为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其他水利支出等新增项目较多且项目尚未完成,资金待支付。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收入:2601.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401.96万元,决算数:2601.5万元,增加2199.54万元,增长547.2%;本年支出:年初预算401.96万元,决算数1505.37万元,增加1103.41万元,增长274.51%。差异原因主要是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970万元,防汛4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2万元等。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4.96万元,占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106.54万元,占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净增六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增加项目收入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970万元,防汛4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2万元等。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数401.96万元,决算数2601.5万元,增加2199.54万元,增长547.2%。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0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万元,占29.36%;项目支出1063.37万元,占70.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六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等水利项目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401.96万元,决算数1505.37万元,增加1103.41万元,增长274.51%,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01.96万元,决算数433.07万元,增长7.74%,占决算总额的28.77%。差异原因:本年净增在职人员六名所致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费用的增加等。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4.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6.34万元,增长204.7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970万元,防汛4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2万元等。财政拨款支出145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3.84万元,增长126.95%。其中:基本支出437.46万元,项目支出1017.4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净增六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等水利项目支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8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0.04万元,增长430.1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其他水利支出等新增项目较多且项目尚未完成,资金待支付。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01.96万元,决算数2494.96万元,增加2093万元,增长520.7%;2017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01.96万元,决算数1454.91万元,增加1052.95万元,增长261.95%,差异原因主要是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970万元,防汛4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2万元等。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3.84万元,增长126.9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净增六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等水利项目支出。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万元,2081503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94.19万元,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0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428.53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11.18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1.99万元,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76万元,2130314防汛支出125.6万元,2130316农田水利支出15.82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9.41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7.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321.6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3.17万元,30102津贴补贴88.61万元,30103奖金10.86万元,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1万元,30107绩效工资27.2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3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9万元,30204手续费0.13万元,30205水费0.11万元,30206电费2.86万元,30207邮电费4.41万元,30208取暖费17.28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4.98万元,30211差旅费28.35万元,30213维修(护)费39.64万元,30214租赁费0.1万元,30216培训费3.6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98万元,30226劳务费20.9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7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2万元,30229福利费2.6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0.3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55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10.16万元,30304抚恤金19.72万元,30305生活补助5.71万元,30309奖励金2.49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27.36万元,30314采暖补贴7.64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万元。309基本建设支出94.19万元,其中309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4.19万元。310其他资本性支出808.15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
0.6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25万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729.6万元,31006大型修缮50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67万元,31008物资储备2.28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401.96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1万元,213农林水支出359.65万元。决算数1454.91万元,增加1052.95万元,增长261.9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净增六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增加了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前期费、精河县地震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防汛等水利项目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数为0万元,与预算数相同。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数为0,与预算数相同。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35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13万元,增长425.37%。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8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0.04万元,增长430.16%。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2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降低6.21%,下降原因为本单位严格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派车时对各科室进行综合协调调配,尽量统一下乡,压缩公车下乡次数;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7万元,占87%,比上年减少0.71万元,降低5.08%,减少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派车时对各科室进行综合协调调配,尽量统一下乡,压缩公车下乡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占13%,比上年减少0.3万元,降低13%,减少原因是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及维修维护等。2017年,博州水利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8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县市单位来检查开会时接待支出。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353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降低7.5%。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博州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6万元,比上年增加15.38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水、电、物业管理费的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水利局政府采购计划5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5万元;实际采购7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4.4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220.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7.75万元,固定资产496.96万元,其中:房屋1520.2(平方米),价值219.99万元,共有车辆4辆,价值128.8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48.0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州水利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63.3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2017年救灾应急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灾后应急建设”天吉水库站房重建、托里镇“灾后应急建设”居民点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项目资金总额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中2017年10月18日,博州发改委以《关于下达2017年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博州发改行政[2017]571号)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441万元。2017年10月21日,博州发改委以《关于博州精河托里镇博州水利灌溉试验站“灾后应急建设”居民点饮水安全工程招标的批复》(博州发改行政[2017]597号)下达资金159万。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央预算内资金已支付94.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托里镇“灾后应急建设”居民点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设计费6.69万元,支付托里镇“灾后应急建设”居民点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工程款87.5万元,项目的实施为解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美化环境,改善项目区的小气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资金下达时已进入冬季停工期,灾后重建房屋部分未开工建设,影响工程进度,但不会影响项目完工时间,剩余505.81万元计划在2018年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2.2017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财政下达2017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水利类)(经济物种增值放流)30万元。分别用于新疆赛湖渔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培育白鲑类鱼苗1000万尾,投放赛里木湖白鲑鱼苗1000万尾,精河县新农科合作社购买中华绒螯蟹1443万尾,投放艾比湖湖滨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博州渔业稳定发展、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进行有效养护、渔民持续增收、渔区社会和谐。确保我州水产品质量安全,解除人民消费水产品安全方面的担忧,进而提升和壮大水产品消费市场,渔业行业效益较为明显,较好的激发了渔业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引导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促进渔业资源养护,确保渔业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规模,有效提高经济物种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金全部支付完成,无结余。
3.2017年自治区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费(精河县下天吉水库二期)项目
2017年6月14日财政拨付自治区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费(第一批)预算资金(精河县下天吉水库二期)1000万元(博州财建[2017]034号、新财建[2017]067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已支付711.19万元,项目的实施为下天吉水利枢纽二期工程可研批复提供保障,使其尽早开工,发挥社会效益,为今后水库的水资源调配提供保障。项目结转资金288.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9日精河发生6.6级地震,下天吉水库遭到损坏,致使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时进行设计优化和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4. 博州水资源基础监测项目
2017年博州本级安排资金27万元,用于2017年度水文水资源常规技术服务共计八项:水资源公报;水质简报、水质年报各;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博州主要河流、湖泊、自来水水质监测报告;艾比湖入湖水量监测报告;艾比湖大型蒸发自动监测报告;艾比湖湖滨水土保持风蚀常规监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主要河流报汛。实施该监测项目所提供的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所积累的资料,是编制各级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基础。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的考核依据。加强了防汛抗旱,强化了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为领导指挥防汛抗旱决策提供了依据,减轻水旱灾害损失。通过对水体质量监测,提供代表水质质量现状的数据,通过相应的技术标准,判断水体的污染状况,为评价水体环境质量使用。水质样品的采集与分析能够及时的掌握博州地区水质质量,为人民的生活饮用水提供保障。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金已按合同规定全部支付,无结余。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类)15(款)03(项):指地方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213(类)01(款)35(项):指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13(类)03(款)10(项):指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13(类)03(款)11(项):指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等。
213(类)03(款)14(项):指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等。
213(类)03(款)16(项):指农田水利 ,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等。
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5(类)06(款)99(项):指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