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博州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博州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方向、重大技术措施、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
3、组织协调农机行业的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重大农牧业机械技术化技术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开展州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4、负责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5、负责拟订农牧机械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负责调控优化全州农机装备结构。
6、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作业标准、质量、收费等实行监督检查
(二)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2个科级机构,1、办公室 2、业务科
人员构成情况。
农机局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依照公务员管理。
年未实际在职人员为8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在职人员8名,其中:正县级2名,副县级0名,正科级4名,科员2名。
我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落实惠民政策,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
一是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2016年,我州共争取中央补贴资金4641万元(其中机具补贴3591万元,深松补贴1050万元)。截至2016年底,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执行兑付项目资金1144.62万元,引进农机具460台架。全州农机总动力达到71万千瓦,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23000台,配套农具27141部(其中水稻麦联合收获机242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31台,棉花收获机械224台);实施机械深松作业面积37.57万余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1.5 %,兑付补贴资金1127.1万元。在落实项目补贴资金环节,加强项目监管,扎实开展“三项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自治州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博州农机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等相关规范、指导性文件,加大对惠农强农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坚持阳光操作全程公开,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策惠及民生。
二是落实自治州精准扶贫政策。按照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博州党办发﹝2016﹞32号安排部署,州农机系统会同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经过反复核查确定,全州有劳动能力种植业贫困3082户,种植面积4.162万亩。按照每亩100元的机耕费补助标准,共补助贫困户机耕费416.2万元,已由各县市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州农机局还实施了针对贫困户100%全免拖拉机、收获机械驾驶证、职业技能上岗证培训费的政策。
㈡推广新机具新技术,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
一是把握关键环节,抓好农机化生产工作。把握春种、夏管、秋收、冬储关键环节,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农业生产各环节,通过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集市开展宣传活动、举办现场演示会、工作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手、农户的培训指导,不断规范作业标准、提高作业质量。年内共举办现场会29场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780余人次。2016年,完成机耕机播面积278万亩(其中精量播种面积211.3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4%以上,农林牧渔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7.23%以上,玉米机械化水平达98%以上,棉花机械化收获水平达64%以上。
二是推广机采棉技术及深松整地技术。根据自治州 “两大一小”工程项目承诺,联合州农业局制定了《自治州2016年机采棉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机采棉播种技术规程》、《采棉机作业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在播种期间专门下派技术人员到植棉县市进行督查指导。播种结束后5月27-28日利用三天时间又对博乐市和精河县7个乡镇场的机采棉模式播种地块进行了抽查。举办机采棉技术培训班22期,培训人数183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200份。完成机采棉种植模式对比试验田660亩,棉花机械化收获面积86.1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64.4%,机收率达77.39%。推广深松整地技术,引进深松机43台,安装深松探测仪43台。举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培训,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指导,举办了深松作业现场会7场。
三是多层次培训,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2016年度博州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有关专家、州县农机技术骨干为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农机手授课;二是结合“三下乡”、科技之冬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农机科普服务活动;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对卫星定位导航自动驾驶、精少量播种、棉花机采模式种植、深松整地等农机化新技术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21720人次,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106.5%。
四是建设农机化示范区,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大宗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在全州建立了以棉花、粮食、枸杞为代表的千亩农机化示范区6个千亩农机化示范区(博乐市1个玉米、1个棉花示范区,精河县1个枸杞、1个棉花示范区,温泉县1个小麦、1个玉米示范区)。充分利用示范区平台,大力宣传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使示范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集成配套大大增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示范区的应用普及率显著提高。每个示范区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都在三项以上。每个示范区都设立了标致牌,指定了技术负责人,作业标准、技术路线、作业机具和操作机手,真正使示范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㈢建立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组织
一是加强农机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基层群众权益。积极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机市场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各环节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机物资的供应。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各农机销售、维修网点 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农机市场,维护农机手切身利益。今年,共调解农机质量投诉案件5件,为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案件办结率100%。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市场,支持引导促进农机流通市场、农机维修市场建设。全州共有农机维修网点54个,农机维修从业人员114人,维修人员持等级证书人数105人 。截至目前,已有12家二级以农机经销企业和2家二级维修企业入驻苏博物流园农机物流区,购买店面81间4240㎡,占地面积达80亩。
二是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机合作组织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农机农艺高度融合的要求,采取公司+协会+农机合作社的模式,积极引导农机户和农民组建农机、农艺、农资相融合的“三农”型农机合作社;二是围绕机采棉植保技术的推广,积极引导农机户组建农机生产企业服务与农机合作社推广相结合的以机采棉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围绕农机标准化作业和建设棉花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积极引导农机户组建对机具实行统一购买、统一调配、统一维修保养、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的“五统一”紧密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州在工商部门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23个,注册合作社成员129人,从业人数288人,入社经营土地7.66万亩,合作社资产总额25643万元,农业机械原值达12278万元。拥有机具数量759台套,截至11月合作社年度收入2688万元。
㈣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依法监理”理念,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三进”(进乡村、进校园、进农户)宣传教育活动,以会代训、现场会等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7场次,为中小学生上安全课 3场,发放各类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2.5 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 3 万人次;组织县市农机局协同安监局、公安交警、医院、保险等部门,联合举办了3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深入各县市各乡镇人员密集场所、农机大院、农机作业现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农机安全监理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常识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张贴安全标语39条,受教育群众1万多人。二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田检路查力度,全年共田检路查各类农业机械2.05万余台次。在重要节点,联合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深入乡镇村社,农机作业现场、重点路段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治理,严厉打击了黑车非驾、违章载人、客货混装、超长超宽等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继续开展张贴反光标志活动,保证上路拖拉机均张贴反光标志,今年共新粘补反光标志6800余台。三是扎实开展农机检审验,对新上牌或换发号牌的拖拉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规定办理牌照,按工作程序进行登记。要求车辆必须到场,现场办理检车、照相、砸钢号、拓印等手续。全年共检验合格拖拉机1.58万余台,检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3500台。全州拖拉机挂牌率、驾驶员持证率分别为95%、92.5%,联合收割机挂牌率达到100%。
㈤加强民族团结及维稳执勤,夯实社会稳定基石
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以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为重要载体,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民族团结工作,做到亲自安排部署、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高位推动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组织民汉干部职工结对子13对、开设每周“双语”课堂、评选表彰民族团结模范科室3个、先进个人6名。创建“融情农机”微信群,积极利用单位走廊、会议室、电脑桌面等宣传阵地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共结亲26户,结亲率达100%。自10月结亲活动以来,开展走访慰问1次,集体活动2场。将民族团结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加强与湖北农机、兵团农机的交流、通过扎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切实促进民族团结。
二是扎实做好维稳执勤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组织“思想观念爬坡过坎,维稳意识强化提升”专题生活会,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加大维稳安保装备投入,做到经费保障到位。制定维稳执勤督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机制保障到位。 一年来,局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干部职工克服人员紧缺、业务繁重的困难,发扬连续战斗的精神,严格落实了维稳执勤任务。
㈥突出“四项重点”,扎实开展“访惠聚”工作。
高度重视“访惠聚”工作,选派骨干力量驻村开展工作。班子成员累计赴博乐市小营盘镇乌兰克日木村开展驻村调研30天,深入了解掌握村情民意。实施机关干部联系驻村群众制度,机关干部职工每人联系1户困难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年内对结对的26户群众开展慰问4次,慰问物资2万余元。推进脱贫攻坚,分别结对贫困户摸清家底、量身定制扶贫措施、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建设抗震安居房17户,从事家庭养殖7户,转移务工12人。通过拓宽经营方式、转移就业、政策兜底等措施,实现全部脱贫。争取民生项目建设,办好实事好事。争取到惠民生工程项目4个220万元,目前5.5公里村级道路柏油路硬化、亮化工程顺利完工。发挥部门优势,在村上举办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减免学费6000元;开展“送检下村”活动共检验拖拉机106台,减免费用3000余元;开展农机和农机具检修技术指导,推广科技示范田播种,指导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突出加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 “星级化”创建和“三诺月报双评年考”活动,提高村党员干部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突出“去极端化”,与村两委、工作组共同开展了青年农民趣味运动会、篮球友谊赛、大手牵小手亲子运动会、返乡大学生座谈会、民族团结“微行动”表彰大会等10余场活动,倡导现代文明风尚。
第二部分州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州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5.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2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37.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4万元,占96%;其他收入9.73万元,占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4万元,占87%;项目支出30.84万元,占1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35.84万元、235.84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198.0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万元,占15%,其他支出 3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1%。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良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单位没有购置固定资产
(三)其他情况。
(单位填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