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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博州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09月12日 19:23  

第一部分 博州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7、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自治州境内重大水事纠纷;

11、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重大水利、水电、水产技术推广;

12、负责自治州渔业水产工作。

13、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博州水利局机关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建设科4个职能科(室);下设:防洪办公室(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照)、水政监察支队(参照)、州水规划设计审核管理中心、风力发电及电气化办公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34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8名(其中参照8名)。

实有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在职10人(其中参照6人)。2016年行政在职调出1人,退休2人;事业调入2人(其中参照2人),辞职 1人(参照)。在职人员总数较上年减少2人。

实有离休1人,2016年离休去世1人,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退休25人于2016年8月转入社保发工资。

遗属人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博州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州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树华到博州水利局调研时,对博州水利改革发展、服务保障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快建设一项重点工程,力争立项两项水库(水源)工程,推动实施五项民生工程,深化推进四项水利重大改革,扎实开展四项重点工作,制定完善一个规划,强化提升一种能力”的总体思路,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顺利实现了水利“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㈠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精阿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全面提速,年内完成可研报告的审批;编制完成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工程规划报告并通过州人民政府审批;精河下天吉水利枢纽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已报送自治州发改委核准;博州“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通过区(州)级技术审查;协调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将精河工业园区建设与精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纳入到ABH工程建设设计和建设内容;对金三角工业园区、五台工业园区供水需求进行审查咨询。修编博州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启动博州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博州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研究。

㈡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新开工和续建重点水利工程17项,预计年内将完成投资5.68亿元。其中自治区重点水利工程—哈拉吐鲁克水库进入坝体填筑阶段,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的64.52%;博乐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批复内容全面完成,新建2.4公里总干管和14公里干管,精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净水设施、引水管网基本完成,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4项,解决了17个村1.02万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示范增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高效节水项目投入和以奖代补拉动农牧民自筹资金,全年共实施滴灌15.25万亩;博尔塔拉河北京桥段至八十五团大桥段、小营盘大桥至北京桥段底泥清淤工程,博河防洪工程、温泉亚马特河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完成年度计划建设任务。

㈢ 水利改革工作逐步深入。7月1日州政府印发执行《自治州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政办发〔2016〕62号);差异化水价、征收资源水价政策执行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州共征收水利规费711.98万元;博州水资源管理中心获得州编委批准;积极主动与相关企业洽谈,筹资建设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工程、精阿供水工程、精河县城乡集中供水工程以及水能资源开发建设资金。

㈣ 防汛抢险反应迅速措施得当。2016年,我州极端天气过程频发,防洪度汛形势异常严峻。为此,我们年初对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公布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防汛工作措施,加强水雨情预报预警和防汛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和水情变化,做好重要天气过程和主要河流汛情的跟踪监测,做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对山区暴雨和山洪实时监测。严格落实了24小时值班值守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雨情、汛情、险情、灾情信息报告、防汛调度指令传达渠道畅通。春季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工作,对主要河道、重点山洪沟、重点水利工程、交通道路过洪设施、山区牧民居住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责任,限期排除。汛期根据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安排,进行了又一次全面的防洪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博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派三个工作组,对防洪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补漏,监督各县市各部门防洪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防洪度汛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年初完成了各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洪预案修订及在建水库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工作,并按要求落实了预案中相关措施。汛期各水库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防汛调度计划运行,控制水库水位,留足防洪库容,充分利用水库调蓄洪水作用,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洪水造成的损失。做好抗洪抢险救援物资准备和突发洪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抢险人员2200人,储备防洪袋20万条,储备防洪铅丝30吨,联络准备抢险机械、车辆70台辆,同时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联系,保证能及时投入抗洪抢险。汛期紧急购置了6万条防洪袋、10吨铅丝笼网片。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各县市、流域管理机构积极措施资金,即时对水毁工程进行修复,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博州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3.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9.0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962.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4.4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6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62万元,占93.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4.47万元,占6.2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4万元,占69.55%;项目支出214.54万元,占30.4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882.8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6万元,占10.8%;农林水支出565.31万元,占88.18%;其他6.5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0.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占8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占1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2个、来宾3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较预算数下降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下降0.9%。具体原因如下:下降原因为本单位严格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派车时对各科室进行综合协调调配,尽量统一下乡,压缩公车下乡次数;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陪餐人数。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26.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22.19万元。

(三)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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