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
(2)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应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2)资源保护管理科。
拟定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保护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资源档案;负责自然保护区资源林政执法、湿地恢复、封育及营造林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工作。
(3)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拟订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抢救制度,制定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的救护、调查等科研活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监测档案。
(4)经营管理科。
拟订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的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自然保护区多种经营项目;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活动。
单位机构1个,无变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16人(其中4人为我单位工人),较上年减少1人。具体情况为:2016年5月周平退休。
退休人员6人,较上年增加1人(2016年5月份周平退休)。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区管护工作。首先,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分局编制完成了《2016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聘用管护人员35名,确实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员地块。
2.开展好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调查工作。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开展了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调查工作。
3.做好林区内有害生物预测及防治工作。
4.积极完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
5.搞好办公室综合业务的开展。
6.加强林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护林值班工作。主要工作方法是做好“三个结合”,即把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相结合。
7.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宣传与合作工作。林政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宣传,同时很好的宣传也能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二部分甘家湖保护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格式见附件)
第三部分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 903.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9.42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44.25 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710.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66.37万元,结余分配44.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3.05 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9.4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39万元,占 82 %;其他收入 156.03 万元,占 18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0.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 万元,占28%;项目支出512.32万元,占72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703.39万元、644.81 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44.8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2015年的181.09万元增加到328.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5万元,占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46.74 万元,占69%;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80.13 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3.39万元,支出决算为 644.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 %。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8.0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57 万元,支出决算为29.5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8 万元,占 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占 1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8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3.88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 0.11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1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个、来宾 15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下降1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1 万元,下降0 %。具体原因如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陈本,大力压缩了“三公”支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