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农经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并地工作、农村土地仲裁纠纷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与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农民经济人技能培训等;
三是农民“三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农村财务公开等;
四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涉农收费监督管理、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等。
五是农村收益分配统计工作。农民人均收入测算、决算工作、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农村统计人员培训。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农经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0个。
2017年农经局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2017年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8人,事业在职人数0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农经局收入预算为1207459.39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农经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07459.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116.35元,项目支出26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169116.3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1700.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04.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111.36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6000元。
其中: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60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2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4.29%,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比上年增加1500元(2017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7000元,比上年减少6000元(2017年我局将坚持勤俭办事,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