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能是:一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职能。如植物检疫、种子管理、农药管理及农业生产案件的受理、调查和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二是技术服务职能。如: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集成、推广,植物病虫监测、预报、防治,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灾情、苗情、地力监测和报告等;三是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职能。如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行情,农业发展、农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与服务,对农民开展技术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等。四是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依托的经营性服务职能。按照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它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1 个。
2017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数63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2017年实有人数6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在职人数55人,工勤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0人,其他人员2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入预算为10,601,030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601,030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111元,项目支出1,116,919元。
1.基本支出预算9,484,11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11,8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1,6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0,645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116,919元。
其中: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数据录入汇总项目530,000元;病虫害控制经费 350,000元;试验场工人工资236,919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20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8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预算数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增加)了24.07%,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比上年增加5000元,因物价上涨引起相同标准接待费的上涨;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50000元,比上年减少70000元,2016年对单位到达报废年限越野车进行了大修,2017年未安排车辆大型修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556000元,其中:化验室修缮356000元;专用设备、专用材料采购200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