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能
㈠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法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饲料生产经营、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㈢提升自治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㈣指导全州畜牧业生产、防灾保畜工作;承担对自治州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全州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草原防火灭火工作。
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㈦施自治州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畜牧兽医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7年博州畜牧兽医局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2017年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2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员1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畜牧兽医局收入预算为2504421.14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59221.14元,上年国库集中支付剩余额度445200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畜牧兽医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59221.14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221.14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预算2059221.1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6770.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58.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392.37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4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3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8.6%,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比上年减少5000元,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35000元,比上年减少27000元,是因为我局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