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博州林业局管理,内设6个职能科室,规格为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副县级。其职能是: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生物物种保护、遗传基因保护、自然遗迹保护、自然科学研究、自然保护宣传教育、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试验示范、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
人员情况
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局领导和业务指导科(办公室)行政人员。
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0人,工勤人员15人(合同制3人),退休干部2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博州艾比湖保护区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5858190.93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190.93元,项目支出2800000元,为上年结转湿地补偿项目,非国库集中支付)。
(二)预算支出明细--基本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基本支出为3058190.93元。
1、基本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2436058.17元,其中基本工资722792.76元、津贴补贴289644元、年终一次性奖(第十三个月工资)77236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796620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4765.41元;绩效考评奖励资金245000元。
2、基本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48.23元,包括管理局办公费、差旅费、水费、公务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工会福利费等;
3、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584.53元,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108938.40元、医疗费13812.61元、个人取暖费47392元、住房公积金241571.52元、生活补助(遗属)4440元、独生子女费1320元、探亲费1110元。
(二)预算支出明细--项目支出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800000元(2015年艾比湖湿地补偿项目280万元,为我单位2014年湿地保护项目中围堰筑堤工程,因地理位置及季节性等原因,尚未施工)。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2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考查调研、检查验收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原因是: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我单位需要对前年度湿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我单位资源情况进行本底调查等。在开展工作中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