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水利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⒈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⒊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⒋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⒌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⒍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⒎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⒏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⒐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自治州境内重大水事纠纷;
11.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重大水利、水电、水产技术推广;
12.负责自治州渔业水产工作。
13.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水利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水利局编制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0人,事业编制人数11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2016年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3人,事业在职人数9人,工勤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4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水利局收入预算为4,604,584.67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04,584.67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584.67元,项目支出205,0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4,399,584.6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167,907.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147.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8,529.03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05,000.00元。
其中:
1.自治区高效节水项目管理费200,000.00元。
2.兑现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经费5,0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73,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6.1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12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了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