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维护博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本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3、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4、组织、指导本地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
5、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森林公安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2016年博州森林公安局编制数 64 人,其中行政编制 64人(含机关、温泉、精河县两所、博乐市、阿拉山口市森林派出所)。2016年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53人(实有工勤2人),含机关、温泉、精河县两所、博乐市森林派出所,另实有人数6人在阿拉山口市,该森林派出所所经费预、决算在阿拉山口市,退休人员12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为6864956.2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864956.26元,其中基本支出6744956.26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6744956.2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076471.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281.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5203.02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20000元。
其中:中央财政森林公安专项补助资金12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47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5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