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08年9月,博州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成立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批复》(新机编办[2008]63号)精神,批准在“新疆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基础上成立“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州林业局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级。2009年11月,根据《关于部分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机构编制调整规范有关事宜的通知》(新机编办[2009]194号)文件精神“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更名为“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贯彻执行;
二制定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组织开展林政执法活动,依法查处破坏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调查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六在不影响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等活动;
七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规格为科级。
1、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管理局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档案、财务、保密、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教育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源保护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活动、并建立资源档案;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湿地恢复、封育及营造林工作。
3、科研宣教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科研项目计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科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科教宣传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经营管理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的规划及管理制度;负责申报自然保护区多种经营项目;组织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等活动。
5、护林防火科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乱砍滥伐等“三防”管理制度及管理工作;负责管护站点建设和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管护站点开展日常巡护活动。
6、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治管理工作制度和计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救护设施建设工作建立自然保护检野生动植物救护、监测档案。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局领导和业务指导科(办公室)行政人员,依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1人,工勤人员15人(合同制3人),退休干部1 人.
二、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下达我管理局2015年预算为819.82万元(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100.4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389.42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3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4万元。
(三)2015年收支预算公开(详见附件1)。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详见(附件2)。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3万元(详见附件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及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及专家调研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护等支出。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