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家湖保护区的工作职责
保护区域内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保护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协助各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统一组织自然保护区内参观、旅游项目的开发,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教育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全额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数1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其中:副县级人员2名,主任科员2名、付科人员3名,副主任科员4名,科员 2名,技师1名,高级工3名。(其中合同制工人3名赵威、李述、吾斯曼)。
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在职人员17名,退休人员6名,有变动情况:精河县畜牧兽医局副科级干部童格力格2014年11月10日调入本单位。本单位为自治州林业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公用房屋
公用房屋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四)十一月工资发放情况
行政人员月基本工资为:16571元
行政人员地区津贴补贴额为:10110元
行政人员规范津贴补贴额为:25640元
合同制工人月基本工资为:3498元
合同制工人地区津贴额为:1895元
合同制工人月规范津贴补贴额5750元
非合同制工人月基本工资为:1040元
非合同制工人地区津贴额为:595元
非合同制工人月规范津贴补贴额1890元
退休人员月工资总额、津贴补贴额为:21822元
行政人员月基本工资、非合同制工人月基本工资合计17611元
行政人员地区津贴额、非合同制工人地区津贴额10705元
行政人员规范津贴补贴非合同制工人月规范津贴补贴27530元
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28000元
印刷费500元
水电费3000元
邮电费500元
公务用车费20000元
差旅费25000元
培训费5000元
公务接待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