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产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州水产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科技计划实施管理,做好渔业资源、渔业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养殖种植和保护等工作。
2、依法对全州渔业水域实施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许可管理,渔业资源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各县(市)渔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3、 负责全州渔业生产、苗种生产的指导与管理,对水产品的加工、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渔业统计与调查工作,负责水产生产、科研、推广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4、对天然水域实行渔业捕捞许可和养殖许可管理。
5、负责渔业资源保护,保证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的实施,依法对全州渔业资源进行保护、增殖、放流;依法对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6、负责保护全州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研究、保护新品种移植、推广工作;依法处理渔事纠纷,受理渔业行政复议案件。
7、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
8、负责自治州渔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渔业行业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10、负责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渔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人员编制
我处人员编制14人,截止2014年12月我处职工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9人(均为科级及一般工作人员)、工勤人员4人。截止2014年12月我处退休人员4人,其中:正科级1人、一般人员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39万元,渔业行政执法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差旅费4.0、劳务费6.0、一线执法车辆运行维护、燃油、野外执勤发电燃油等10.0)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1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8、取暖费3.42、工会经费0.27、福利0.5、其它服务支出0.04)1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18.62、住房公基金6.89、医疗费2.38、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9)27.99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水产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考察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zip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产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