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
(2)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应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2)资源保护管理科。
拟定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保护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资源档案;负责自然保护区资源林政执法、湿地恢复、封育及营造林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工作。
(3)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拟订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抢救制度,制定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的救护、调查等科研活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监测档案。
(4)经营管理科。
拟订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的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自然保护区多种经营项目;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活动。
二、部门年度收支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40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1.1万元,上年结转42万元。
收入科目中,财政拨款,指各级财政通过财政局预算下达给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的资金。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部门决算支出总数为3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21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分析
2012年总收入为2508574.24元,2013年总收入为3610697.40元。2012年总支出为2088574.24 元。其中用于2012年财政拨专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 600082元(其中包括10万元森林鼠害防治款).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22163.03 元。(基本工资362718元、津贴623434.3元、奖金24754 元、社保111256.73 元)
2、商品服务支出 114531.11元(其中包括办公费13971.3 元,印刷费240元,手续费 283.5元,水费4295.2 元,电费6500 元,邮电费2805.17 元,取暖费24680 元,交通费13956 元,差旅费11094 元、招待费4895.94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1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5098.1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6700.00元(购买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情况(项目支出)
1、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里管护人员劳务费、社保费600082 元
2、2012年能力建设费50万里支出80000 元的梭梭种子费,结转结余420000元。
2013年总支出为3551884.76元。其中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28195.04元。(基本工资426785.4元、津贴535688元、奖金21950 元、社保143771.64 元)
2、商品服务支出86681.16元(办公费16438 元,手续费 217.72元,水费4347.68 元,电费4000 元,邮电费1980 元,取暖费26234 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704 元,差旅费12286 元、招待费6966元,印刷费3237.76元,培训费227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871.2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750元(购买办公设备针式打印机)。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支出)
1、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里管护人员劳务费、社保费、印刷费、管护车辆费用1177354.36元。
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里支付管护站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885033元。
3.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资金支付专用材料和劳务费50000元。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收入支出比2012年多,因为2013年项目资金较多,拨款较晚。
(四)部门预决算差异
2013年预算基本收入1455285元,决算基本收入1439497.4元。预算基本支出1455285元,决算基本支出1439497.4元。主要存在差异原因:2013年3月在职职工减少1人,一人辞职。2013年12月在职职工减少1人,一人退休。因此导致2013年工资类收入、支出减少。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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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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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58.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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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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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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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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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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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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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2.6 |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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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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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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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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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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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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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事务 |
355.2 |
|
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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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361.1 |
本年支出合计 |
355.2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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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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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4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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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结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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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3.1 |
合计 |
47.9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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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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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
|
|
|
213 |
|
农林水务事 |
|
|
|
|
213 |
02 |
林业 |
355.2 |
144 |
211.2 |
|
213 |
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117.7 |
|
213 |
0210 |
林业自然保护区 |
|
144 |
88.5 |
|
213 |
0215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355.2 |
144 |
211.2 |
附件2: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 9.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决算 0.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 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 0.7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工作调研检查等公务支出,2013年共接待7批疆内人,68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 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包括燃料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车辆维修等。年末单位公务用车量有1辆。
2013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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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
合 计 |
9.9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0.7 |
|
3、公务用车费 |
9.2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2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