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60.03万亩,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公益林18.82万亩,占林场林地总面积的31.35%;地方公益林6.03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0.05%;按国家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面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保二期工程35.18万亩,占林场林地总面积的58.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发展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于2013年5月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编办(2012)62号文件精神批复,国有林场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统一变更为全额预算管理,隶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局,科级单位。
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28名,其中:科级4名。实有人数25人,在职人员25人,其中:干部9人(科级2名),合同制职工9人,固定工人7人;离退休人数21人,遗属11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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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7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18万元,降低25%,支出6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28万元,降低20%,结余34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50万元,增长5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护站主体工程上年已投入但未完工,项目建设主要完成管护站附属工程,由于林区气候原因建设管护站工程未实施完工竣工验收结余,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因为资金下达晚未能实施完工结余。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预算317.95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445.59万元,增长140.14%;2017年度支出预算545.46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100.57万元,增长18.69%。差异原因国有林场改革2013年纳入地方财政以来,主要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林业事业机构拨入人员经费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拨入37.8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建设主体工程,本年下达实施管护站附属设施工程。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林业事业机构预算317.95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445.59万元,增长140.14%,收入预决算差异原因国有林场改革2013年纳入地方财政以来,主要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林业事业机构拨入人员经费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拨入37.8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3万元,占44%;项目支出364.90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主要支出管护站附属设施工程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支出预算545.46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100.57万元,增长18.69%。差异原因: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支出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37.8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265.18万元,降低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护站主体工程上年已投入,本年项目建设主要完成管护站附属工程,未安排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28万元,降低20%。其中:基本支出37.66万元,项目支出124.6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主要建设管护站主体工程,基本支出未安排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主要完成管护站附属工程,由于林区气候原因建设管护站工程未实施完工竣工验收结余,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因为资金下达晚未能实施完工结余。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7.95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445.59万元,编制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原因国有林场改革2013年纳入地方财政以来,主要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林业事业机构拨入人员经费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拨入37.88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5.46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100.57万元,增长18.69%。差异原因: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支出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37.8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28万元,降低2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主要支出管护站附属设施工程款,未发生公用经费。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0506科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万元,2110501科目森林管护支出91.85万元2130204科目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80.07万元,2130207科目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2.15万元,2130209科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58.65万元,2130299科目其他林业支出102.2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5.46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100.57万元,增长18.69%。差异原因: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支出280.07万元,当年未安排下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37.8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数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数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34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5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51%。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7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为5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8.7%,增减原因是:由于我单位今年增加一人,所以增加了办公经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4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1.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实际采购27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01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73万元,其他资产4.29万元,固定资产1843.52万元,其中:房屋5109.47(平方米),价值1404.86万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53.4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85.24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32.6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32.6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709.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7.5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64.91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
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预算资金124.24万元,已全部到位,支出数为91.85万元,结转结余32.39万元。因气候原因部分工程未完工,未竣工决算工程款,2018年继续验收完支付使用。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对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天保工程的保护要求,按照林区的实际及上一年度管护质量情况,制定的年度实施方案,资金分配使用。
组织过程。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和项目投标制,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计划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质保量
未按期完成。2017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方案中,由于项目细化方案确定时间较晚,项目推进工作缓慢,未及时办理采购手续工作,故而项目资金未实施,2018年保障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资金任务,确保项目合理合规有序开展并完成。计划2018年中竣工验收100%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森林管护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明细加强,建立健全了严格的森林管护制度,同时资金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天保区域内宣传天保工程发展,提高及强化居边牧民对森林资源保护意思,社会效益显著。各种类型林业用地面积地管护质量的提升下不断增加,林木及植被覆盖率明显上升,森林蓄积快速增长,森林资源逐年不断增加,并使林木生物多元化程度得到提高。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资源管理项目
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资源管理资金42万元已全部到位(上年结转42万元),2017年支出数为12.15万元,结余结转29.85万元,建设管护站建设主题工程已完成。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㈠前期准备:前期准备。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要求,按照实际及上一年度管护质量情况,制定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理(管护站建设)方案执行。
组织过程。成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森林资源管理(管护站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森林资源管理项目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分析评价。做好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森林资源管理(管护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保护区工作良好状况,为林区管护人员生活提供保障,促使生态稳定发展。
综合评价结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改善民生,保持林区社会稳定,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区监管力度,禁止破坏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
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预算资金267.17万元(上年结转25.70万元)已全部到位,支出数为158.66万元,结转结余134.21万元;未发放国家级管护人员绩效工资,管护站附属工程、管护站围栏、厕所、煤棚、地坪工程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并继续使用。
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在实施中,加强组织领导小组及监管员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推进国家公益林实施工作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监管员协助监督工作下,对任务完成、实施进度、资金运行、检查验收全面监督,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通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充分发挥在国土生态安全中的作用,也体现了森林的生态价值,极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对资源保护的积极性,落实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做到了民生和生态建设统筹发展,提高职工群众满意度,督促和保障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管护目标,切实提高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的成效,综合评价结论为良好。
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本着建立高水平管护管理队伍,负责国家公益林实施工作指导及监督,确保管护责任区国家公益林管护面积,制定责任,认真履行管护义务,遵守管护职责,增强管护责任,完成管护任务,确保国有林管理局国家级公益林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林区资源安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稳定发展。
4、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91万元,已全部到位,支出数为0万元,结转结余91万元;因为资金到位较晚,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款,改善林场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环境、生活便利,完善林场12户房屋功能,进行室内装修改造项目,通过工程预算,2018年底绩效目标完成100%。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完成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按总投入设施完成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绩效目标完成100%。
未按期完成。2017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按照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项目内容,政府采购,确保质量,房屋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用于改造林场12户房屋室内装修工程,主要门窗楼地面装饰工程、墙砖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防水改电工程天棚工程,普通照明灯安装工程,符合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集中居住区,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符合《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符合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居住房屋,工程项目未完工。计划2018年中竣完工验收绩效目标100%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全面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满足12户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便利生活,改善城市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提高居住环境,该项目建设对社会生产及人民安居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效益显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按照下达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专项用于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州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1万元,项目实施按工程进度,技术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把关施工全过程,严格执行项目的技术规范工作,实行质量责任制,施工规范,收集验收标准及相关质量文件,及时对工程阶段性验收,做好各种材料质量及资料完善工作,加强施工质量,保障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目标,永续利用职工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建设良好成果。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211(类)05(款)01(项):指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3(类)02(款)07(项):指森林资源管理。213(类)02(款)09(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类)02(款)99(项):指其他林业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