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活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天保办、护林防火办、综合业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博州党编办(2016)24号文通知,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全额事业编制为27人。截止2016年底有在职人员24名,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19人(合同制工人10人)。退休人员1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对2016年的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对2016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完成2016年度森林抚育5000亩清理修枝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上述表格我单位已从2016年部门决算软件中导excel,所有数据单位金额到“元”。
第三部分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1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5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57.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7.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7.74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37万元,占98.94%;经营收入11.38万元,占1.06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6万元,占43.59%;项目支出312.76万元,占56.09 %;经营支出1.77万元,占0.3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1064.37万元、支出555.8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6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投资稍高于上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43.06万元,占43.73%;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170.53万元,占30.68%;公益林管护支出90.67万元,占16.31%;森林培育支出0.31万元,占0.08%,国有林改革资金支出51.25万元,占9.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5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63万元、津贴补贴18.80万元、奖金6.86万元、绩效工资48.2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2.64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抚恤金16.13万元、奖励金26.21万元,采暖补贴5.58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其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办公用房面积385.80平米,业务用房276平米,其他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截止2016年底,本部分共计固定资产515.9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1-表21)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表22)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