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 机构设置情况:
州商务局属于正县级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下设三个科室,另有中国贸促会博州支会,商务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2、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自治州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州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自治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申报自治州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和许可证;负责自治州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7)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自治州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自治州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9)负责自治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自治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的项目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0)指导和管理自治州贸易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加境内外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等。
(11)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单户录入,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我局实有财政供养人员为3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人员中正县级1人,副县级3人,援博副县级干部1 人,一般干部16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中正县级2人、副县级1人、副县级虚职1人,一般干部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商务经济稳步发展。
预计今年全州可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9亿元,将完成同比增长13%的目标任务。1-10月,自治州属地外贸企业完成进出口贸易额3.03亿美元;加工贸易企业已完成进出口贸易额2206万美元,同比增长3.5%。有5家企业在境外投资建厂,投资总额近2500万美元,占我州企业境外投资总额的50%。全州新增外贸企业49家。
2、 搭建平台拓展市场。
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在“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重点产业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上,博州代表团共签订合同项目21个,占全疆签约项目149个的14%,签约项目数全疆排名第二;签约金额115.7亿元,占全疆签约额的近10%,全疆排名第四。较2014年亚博会合同项目签约金额增涨216.8%。
3、 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在充分了解当前电商发展趋势和掌握全州电商产业现状的基础上,自治州在全疆率先出台《自治州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举办多起电商创业培训,培训1000余人,近300人实现电商创业;还为党政机关、企业做电商知识专题辅导3000余人次。
4、 规范市场监测体系。
完善市场监测工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百县监测、应急等五大系统的监测力度。主动与自治区沟通,及时调整样本企业结构,充实监测内容。认真执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激发县市、企业积极性,我州商务监测工作在全疆排名逐步提升。
5、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酒类批发企业84家次,限期整改19家次;检查加油站16家次,再生物资回收企业4家次,大型超市、商业门店56家次,确保全州范围内的食品安全。
第二部分 博州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9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1.3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8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99.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5.05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17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73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61万元,占6%。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29万元,占91%;项目支出33.76万元,占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339.73万元、支出321.50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经费的增加,拨入市场体系监测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50万元,占88%;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3%。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23万元、津贴补贴103.81万元、奖金5.7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2.46万元、退休费63.80万元、奖励金0.5万元,住房公积金7.97万元;公用经费4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手续费0.17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3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取暖费1.73万元、差旅费9.62万元、培训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7万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占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7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个、来宾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下降18.7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下降20.24%。具体原因如下:公务用车有4辆,其中主要用2辆,费用下降了,来访的客人也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