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商务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自治州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州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⒋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自治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⒍负责申报自治州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和许可证;负责自治州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⒎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
⒏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自治州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自治州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⒐负责自治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自治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的项目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⒑指导和管理自治州贸易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加境内外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等。
⒒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商务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商务局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8人,事业制人数5人,工勤编制人数 1 人。2016年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在职人数7人,事业在职人数4人,工勤在职人数 1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11人,其他人员 0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商务局收入预算为2950927.55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2950927.55为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927.55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2830927.5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12881.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16.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7529.73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20000元。
其中:1、2016年本级安排进出口贸易经费80000元,2、万村千乡工作经费4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6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持平。
博州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