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6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血站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州中心血站始建1996年4月,是博州唯一合法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采供血机构。是保障临床供血和提供技术服务的国家卫生事业单位,隶属于博州卫生局。博州血站承担着全州区域内两县一市一口岸和农五师及其所属11个农牧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任务,对血液进行统一采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年采血量近100万毫升,保证全州各族人民的安全用血。在全州范围内对群众广泛进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众的奉献意识,保障充足的血源,确保全州及农五师各团场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血站现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核定人员编制13人,实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3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2人、技师2人、中级工1人。内设有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质控科、成份消供科、体检采血科、检验科、血库等)。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年终往来款项的核对和财产物资的清理结算,确保账实相符,并加强决算核查,切实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完整,为决算编制打牢基础。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学习和掌握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及变动情况,并对新内容和历年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学习。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内容详见附件2016年博州中心血站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博州中心血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5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01万元,降低28.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95万元,而2016年拨款仅30万元(2)事业收入即血费返还收入减少:2015年血费收入149.5万元而2016年血费收入仅105.4万元(3)其他收入减少:2015年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局拨款1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10.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7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75万元,降低2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95万元,而2016年支出仅30万元(2)事业收入即血费返还收入减少:2015年血费收入149.5万元而2016年血费收入仅105.4万元所以同期支出也减少(3)其他收入减少:2015年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局拨款15万元。2016年无上级拨款所以同期支出也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11万元,占66%;与上年相比减少64.85万元,降低24.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95万元,而2016年拨款仅3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105.4万元,占34%;与上年相比减少44.12万元,降低2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即血费返还收入减少
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局拨款15万元列入其他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7万元,占90.3%;与上年相比减少59.75万元,降低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即血费返还收入减少,所以支出同时减少。
项目支出30万元,占9.7%;与上年相比减少65万元,降低68.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95万元,而2016年拨款仅30万元,所以支出同时减少。。
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05.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85万元,降低24.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95万元,而2016年拨款仅30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58万元,降低2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支出95万元,而2016年拨款支出仅30万元。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积金未缴完。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23万元、津贴补贴39.87万元、奖金4.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6.0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92万元、奖励金0.58万元、住房公积金5.99万元、采暖补贴2.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公用经费2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0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取暖费4.74万元、差旅费8.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专用材料费3.33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福利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3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降低1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81.3%,比上年减少0.2万元,降低16.67%,减少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降低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18.7%,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9.8%,减少的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车辆的燃料费及维修费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是世界献血日活动无偿献血者就餐。博州中心血站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8人次。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下降1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下降9.8%。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压减车辆维护维修费用;二是严格管控车辆运行减少燃油费的开支;三是根据政策要求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6博州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