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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2017年02月28日 18:57  

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自治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州卫生资源配置,拟订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㈢负责全州卫生应急工作。

㈣负责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㈤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村卫生发展规划,负责自治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㈥拟订自治州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州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自治州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㈦负责自治州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

㈧承担自治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㈨承担自治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㈩负责规范自治州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自治州中医、蒙医、维吾尔医等传统医药事业。

(十二)组织开展自治州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各类医疗卫生学会,承担自治州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十三)指导全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援博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卫生援博项目的落实。

(十五)负责自治州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自治州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自治州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卫生计生委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7年博州卫生计生委编制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人数17人,工勤编制人数5人。2017年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5人,事业在职人数16人,工勤在职人数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其他人员4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卫生计生委收入预算为6648857.14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卫生计生委支出预算总额为6648857.14元,其中基本支出6588857.14元,项目支出6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6588857.1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76042.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360.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5453.89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60000元。

其中: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267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278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94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2780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 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0000元;印刷费54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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