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卫生监督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责
1、拟订自治州卫生监督规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实施卫生检查。
3、承担卫生许可证和执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4、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5、 承办自治州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卫生监督所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1、办公室
综合协调监督所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财务、档案、保密、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州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卫生监督科
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卫生等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3、许可证管理科
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对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医疗机构、传染病、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卫生监督所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含1名工勤编制)。其中:领导职数2名(所长为副县级,副所长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卫生监督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卫生监督所编制数10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工勤编制人数1 人。2017年实有人数 9人,其中参公在职人数8 人,工勤在职人数 1人,退休人员1 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卫生监督所收入预算为1309726.35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卫生监督所支出预算总额为116172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726.35 元,项目支出 0元。
1.基本支出预算 1161726.3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6981.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657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 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4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4000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