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中心血站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中心血站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1 个。
2017年中心血站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2017年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在职人数9 人,工勤在职人数3 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5人,其他人员0 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中心血站收入预算为2798750.1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中心血站支出预算总额为2798750.1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364.48 元,项目支出1048930 元。
1.基本支出预算1742364.4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3328.49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333.7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702.29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048930 元。
其中:聘用人员工资324730元;补充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7242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5 %,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4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