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制定社会保险的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网络管理、证卡发放、咨询服务等工作。
3、 负责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缴费费率、与定点服务机构签定协议、实施稽核监督等工作。
4、 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5、 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社会保险业务调研及宣传工作。
6、 指导各县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7、 拟定全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社会保险管理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 0个。
2017年社会保险管理局编制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4人,事业编制人数 0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2017年实有人数4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在职人数31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1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收入预算为4411783.71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社会保险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11783.71元,其中基本支出4220862.41元,项目支出190921.3元。
1.基本支出预算4220862.4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03087.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311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90921.3元。
其中:
1、个人权益邮寄费71921.3元;
2、专项业务经办经费1200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2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40 %,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5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贯彻落实州财政局要求对“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支出进行相应的调减压缩,我单位在考虑今年资金运行等实际情况下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在2016年的基础上压缩了40%;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85000元,其中:
(一) 办公设备购置费30000元;
(二) 印刷费15000元;
(三) 邮寄费4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